2013星海音乐学院艺术考试相关要求及规定 |
来源:2exam.com 2013-1-1 20:09:10 |
星海音乐学院考试相关要求及规定 一、相关要求 1.报考声乐系、民族声乐系、钢琴系、管弦系、民乐系、流行音乐系、现代音乐系的广东省考生须 ... 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择抽签曲目,曲目不得重复。考试时,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。 2.报考声乐系、民族声乐系、钢琴系、民乐系、流行音乐系、音乐教育系、艺术管理系的非广东省 ....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填写抽签曲目,曲目不得重复。考试时,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。 3.考生必须携带专业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考试。迟到者禁止进场,并视为弃考。误考、 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。 二、相关规定 1.关于考场伴奏的规定: •声乐系、民族声乐系均配备钢琴伴奏(如需考场临时伴奏,声乐系考生应自备钢琴伴奏五线谱, 民族声乐系考生应自备伴奏谱),考生亦可自带钢琴伴奏或清唱。 •管弦系复试必须采用钢琴伴奏形式(打击乐除外),考生须自带钢琴伴奏(不得自带伴奏 CD), 考场不配备钢琴伴奏。 •音乐教育系、艺术管理系的声乐考试统一采用考场提供的钢琴伴奏,考生不得自带伴奏或伴奏 CD。 •民乐系初、复试及艺术管理专业的器乐考试须采用无伴奏形式演奏,考生不得自带伴奏。 •舞蹈系、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考场不配备伴奏,考生应自带伴奏 CD。流行音乐演唱专业的广东省 考生须在招办信息网下载规定曲目伴奏音频,如选考无伴奏音频的音乐剧曲目须自带钢琴伴奏。 •长沙、兰州、济南考点声乐考场均配备钢琴伴奏(如需考场临时伴奏,考生应自带钢琴伴奏谱), 亦可自带钢琴伴奏或清唱;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考生须自带伴奏 CD。 2.考生提供的考试伴奏光盘仅限 CD(WAV)格式(光盘内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音响),光盘曲目 顺序须与网报所填相一致,并附上序号目录。考试时如遇伴奏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,考生须做无 伴奏表演。 3.考试时,招生考试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奏(唱)时间或抽考作品片段,其行为不影响 成绩的评定。 4.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演奏(唱)曲目,否则予以扣分处理,扣分细则如下: •未按现场抽中显示的曲目演奏(唱),视为弃考; •未按规定曲目类型填报或演奏(唱),每首曲目扣 10 分; •管弦系考生(打击乐除外)复试时未按要求自带钢琴伴奏,每首扣 10 分; •演唱专业考生移调演唱外国歌剧咏叹调,每首扣 10 分; •钢琴系、民乐系考生必须背谱演奏,否则将取消考试成绩; •其他各专业(管弦系除外)未按要求背谱演奏(唱),每首曲目扣 10 分; 5.“拉帘”的考试考场内,禁止透露考生个人信息,以及做任何打招呼、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,违 者按违纪处理。 三、相关说明 1.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,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换领复试证手续,凭复试证参加专业复试。 2.专业考试期间,我院将在考场公告栏或招办信息网公布考试日程安排、复试名单及相关考试说明。 最新考试信息以考场公布为准,请考生密切留意。 3.考生可于 4 月 15 日左右通过我院招办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,我院只寄发专业合格考生的《专业 合格通知书》。 4.考场只提供钢琴、双排键电子琴(ELS01C)、竖琴、马林巴、定音鼓、排鼓、木琴、爵士鼓及中 国大鼓,其他乐器考生须自备。 5.《视唱练耳、乐理题型示例》请登陆我院招办信息网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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